2026-03-13
孝道與父道(1)
作者:謝明昇牧師
一、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(3分鐘)
聆聽一首詩歌,預備心領受神的話
二、讀一段經文: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(5分鐘)
【以弗所書六1-4】:「6:1 作兒女的,你們要聽從父母;這是基督徒的( 有些古卷沒有「基督徒的」幾字。)本份。6:2 要孝敬父母,你就事事亨通,在世上享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。6:3 併於上節6:4 作父親的,你們不要激怒兒女,要用主的教導來養育栽培他們。 」
感想:在台灣現代社會中常聽到,子女拿了父母財產後即不再盡孝,導致父母晚年生活困顿;或是為了遺產在法院爭執不休的子女;在現今社會的人倫上,孝敬父母似乎不再那麼被重視了,更有人稱十誡中的第五誡「當孝敬父母」是「被遺忘的誡命」,可是若我們對它能有更深的認識,它會為你的生命帶來極大的祝福。
「孝敬」:honor,放在與神一般崇高的地位。尊榮:在希伯來文的意思為沈重「heavy」或重要「weight」。所以尊榮字面上的意思是把尊敬和威望放在父母的身上,也把重大的價值和重要性歸給父母。依十誡的寫法:從第一誡到第四誡是談到與神恢復和好的關係,這是根本;第五誡到第十誡則談到與人的關係,這是果子。「孝敬父母」被放在第五誡,似乎有特別的意義,若第一到第四誡是頭,第六到第十是身體,那第五誡就是脖子了。脖子扭到,日子就不好過了。
1、 兒女在「孝敬父母」中的角色(VV1-3)
使徒保羅說: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6:2)什麼叫「帶應許的誡命」?就是一定會給的,一定會應驗的。耶穌也說:「 …無論何人對父母說: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,廢了神的誡命。」(太15:5-6)耶穌稱這種假宗教之名,廢了孝敬之實的人為「假冒為善」的人。
神是造我們的神,神為我們設計了家,衪知道家要有什麼要素才能幸福美滿,衪更知道我們的生命要有什麼營養才能活出神的榮美。有些植物它就是需要陽光,你不給他陽光,而要它長得好,這是不可能的。對家也是,這是神的設計,要讓生命美好的特質,「孝敬父母」是必定要有的要素與營養。
記者問美國出名的聲樂家瑪俐安.安德森,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是何時?她有許多重大時刻她可以選:結果她最重要的時刻是:有一天她回家告訴母親,從此不用再為人洗衣了。顯然的,他覺得最值得、最難忘的事,就是尊榮她的父母。
結論:世人已遺忘的孝道,使得家庭堅固的柱石失去了一根,家庭失去了它應有的尊貴,神盼望我們能把它活出來。
三、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(7分鐘)
1、讚美 2、感謝 3、認罪 4、祈求 5、代求
四、開始全新的一天!